收價電價與收益分析

能源局最新公告之再生能源躉購費率上限費率


針對109年度躉購費率獎勵機制部分,除延續108年度各項加成獎勵機制外,新增太陽光電風雨球場獎勵加成、原住民地區與偏遠地區之獎勵加成、延長大型太陽光電完工費率適用時點至18個月等,期使再生能源設置加速普及,獎勵機制分述如下:
一、延續性獎勵機制:
(一)參與經濟部「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推動計畫」,電能躉購費率加成3%。
(二)採用符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驗證之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,電能躉購費率加成6%。
(三)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於苗栗以北、宜蘭及花蓮區域,電能躉購費率加成15%。
(四)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於離島地區,躉購費率加成15%。離島地區以海底電纜與臺灣本島電網聯結日起,電能躉購費率加成4%。
二、新增獎勵機制:
(一)針對有設置69kV以上升壓站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,延長至同意備案之日起18個月內完工,仍得以適用同意備案時之費率。
(二)教育部認可之太陽能光電風雨球場,躉購費率加成6%。
(三)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於原住民族地區或偏遠地區者,躉購費率加成1%。

資料來源:經濟部能源局網站